产假期间,教师的工作量该怎么算?

产假期间教师工作量通常不计入考核,绩效工资有规定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,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,奖励性按同类同级平均水平计发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影响教师合法权益及工作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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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假工作量不计入考核。具体操作:1.确保教师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;2.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;3.如生育津贴低于工资,单位需上交财政;4.与学校人事部门沟通确认具体执行细节,确保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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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假期间工作量算法需遵循法规,常见处理为全额基础绩效+平均奖励绩效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确保符合当地教育及人事部门规定,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及教师个人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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